曾經有個真實案例的笑話,一位婦人接到抹片報告結果寫「2」,她以為已經是子宮頸癌第二期沒救了,把遺言都寫好了,最後才知道只是表單上第二個號碼 —發炎現象。許多人接受子宮頸抹片檢查,最怕接到結果有問題,常常看不懂報告內容,甚至誤解。但是所謂「有問題」的報告到底有多嚴重,需不需要擔心,是不是癌症,真是令人擔憂!因此如果先能夠了解報告的意義,並遵照醫師的囑咐,才能守護一生的健康。

 

從正常細胞至發生子宮頸癌,通常需要花5至10年的時間。在這個過程中,子宮頸細胞會先產生變異,細胞的基因受到破壞,產生不正常的細胞核;並且範 圍越來越大,侵犯子宮頸的深度越來越深,越來越廣,一發不可收拾便形成了癌症。這個過程我們稱為「子宮頸上皮細胞病變」,依照細胞分化不良程度及侵犯深度,臨床上分為三種等級:輕度、中度及重度,或者CIN I、II、III。如果是輕度上皮細胞病變(CIN I),首先可以先了解是否已合併人類乳突狀病毒感染,並且安排陰道鏡的檢查。陰道鏡是將子宮頸在顯微鏡下放大來觀看,是否有不正常的血管分布及子宮頸上皮 變化。如果陰道鏡檢查正常且(小)切片檢查確定是輕度病變,原則上3至6個月追蹤即可,將近60%的患者可以自我痊癒。

 

若是中度或重度上皮細胞病變(CIN II, CIN III),除了陰道鏡檢查及切片之外,需要進一步進行子宮頸椎狀切除(大切片),一方面是治療也是診斷;如果病理標本邊緣沒有病變細胞,也代表手術已經將 所有病灶清除乾淨,日後追蹤即可。假使尚有殘留病變細胞,可以選擇三個月後再做一次錐狀切除手術,或是沒有生育的考量下,切除子宮可以為最終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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