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個美國人的我一直在思考該不該繼續繳國民年金(才繳了兩次)

住在台灣的阿母和哥哥都說按時繳, 我65歲以後每個月可以領幾千塊台幣, 不無小補

就算將來我不住在台灣, 勞保局也會把國民年金匯入我台灣的帳戶

上篇提到我打電話到勞保局提的問題 (就是65歲前蒙主寵召 繳的保費家人可領回嗎 ?)

答案是可以,  但是條件限制於伯朗先生必須是低收入戶(每月賺不到17,280台幣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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