~作者: 尖嘴雁
上帝為什麼要造人?
我不是上帝,所以我真的不知道。但是我當了父親之後,我慢慢可以體會
上帝心意的一點點。我明明知道小孩生下來之後可能會、可能會討厭我、
罵我、以自己小小的思考指責我不愛他、說我不公平、忤逆我、不聽我的話
......。但是我還是願意生下小孩來疼愛,生下一個可能願意愛我、可能不
愛我的小孩來疼愛。
上帝為什麼要造可能會犯罪的人?
上帝創造了人,但是上帝沒有創造罪。
罪, 不是什麼?
罪不是永存 -- 只有上帝永存。
罪不是受造 -- 上帝沒有創造罪。
上帝不對罪負責 -- 犯罪的是受造者人自己私欲的一個行動,這行動是根據人位格中的自由。
罪, 是什麼?
罪是義的反面, 罪是失去本位, 罪是誤用自由, 罪是對永恆旨意的抗拒。
(這一小段可參考 「罪、義、神的審判 唐崇榮神學講座 6」唐崇榮著, 中國與福音出版社出版)
一把刀很利,並不代表這把刀可以殺人。一位技藝高超的廚師可以利用
很利的刀去做很好的菜,一位厲害的理髮師可以用它設計出美麗的髮型,
但是一個兇手卻可以利用它去殺人。做出刀子的工匠當然是盡量讓他的
刀子很利,金門的師傅還用了砲彈的破片來製造鋒利的菜刀,但是做刀
子的工匠並不為殺人兇手負責。
刀子很利的這個特性並沒有善惡的區分,端看用它的人。人的自由意志
也是如此。
上帝為什麼要把分別善惡的樹放在伊甸園中
其實亞當夏娃犯的罪的本質,並不單單只是「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」這
件事,而是根本上他們「違逆了上帝的吩咐」。換句話說「吃了分別善惡樹
上的果子」是個象徵,重要的是他們「違逆了上帝的吩咐」。若是園中沒有
這棵樹,人們還會用其他方式來「違逆了上帝的吩咐」。
那棵樹就好像是律法的功用,律法乃是叫人知罪(羅馬書三:20)請參看整
個羅馬書五章12--21,還有羅馬書七章1--17。
*那棵樹放在那裡是上帝要引誘人犯罪?不!就算沒有那棵樹,人們還是會
找各種方法犯罪的。這兩個問題都很大,簡單回答希望能有點幫助。
可以去買相關的書來看喔。
這屬於系統神學中的罪論。基督徒最大的掙扎,莫過於在知識上的欠缺:
對於周遭所發生風起雲湧變幻莫測的事無法
提出一個既不簡化事物(通通撥歸撒但的作為)、
又不取消其真實性(除傳福音外,別無
關懷),但仍具解說能力的理論結構,好為人提供一個安身立命,
以及面對未來的指導。
..摘自「信仰的反思」梁家麟著 (尖嘴雁的文章蒐集在 http://tjy.fhl.net)
有人問:
> 那為什麼...
> 上帝要消滅祂的子民呢?!
> 是...因為子民犯了罪.
> 但上帝早己知人會犯罪...
> 何必又要造人呢?
為什麼上帝要消滅他造的犯罪的人?
因為絕對的公義絕對不能容許罪惡存在,
基督教認為,罪惡帶來死亡。
以下的比喻不是很好,不過還是可以參考一下:
人明明知道做出來的東西一定會壞,那為什麼還要造這些東西呢?
父母明明就知道小嬰孩有一天一定會死,那父母為什麼還要生小孩呢?
上帝造人與人造東西有一點很不一樣,上帝會用愛來愛人,上帝還用愛(耶穌的代贖)
來彌補「人會因為犯罪而導致自己死亡」的這個人性軟弱。
而人會死亡會犯罪並不是因為上帝造人不完美,而是因為人自己選擇犯罪。上帝用自身
的愛來為人贖罪。
這裡我們看到「公義」 與 「慈愛」相遇。「公義」的上帝判定犯罪一定帶來死亡,但
是「慈愛」的上帝願意犧牲自己,以耶穌的代贖還清公義的罪債,神的慈愛不能與神的
公義抵觸,祂只能犧牲自己。「公義」與「慈愛」似乎相斥,但是卻成就在永恆的計畫
裡頭。這是一種「反合性」。基督教的神不只是公義,還是慈愛的。因此祂造人,縱使
祂早知道這樣必須犧牲自己......,祂的慈愛在此顯現無疑。
很多基督教的問題用人的角度是無法想通的,我們有時得用上帝啟示的東西(聖經的
教訓)的角度來看問題。
試想:
人明明知道做出來的東西一定會壞,那為什麼還要造這些東西呢?
父母明明就知道小嬰孩有一天一定會死,那父母為什麼還要生小孩呢?
那上帝明明知道有些人不會接受祂, 而得下地獄, 祂還是造了人..
就好像有一對父母...知道他們的孩子> 未來有一個會愛他們 會上天
另一個將來不會愛他們 會下, 但他們還是選擇將兩者都生下...
上帝造人與人造東西有一點很不一樣,上帝會用愛來愛人,上帝還用愛(耶穌的代贖)
來彌補「人會因為犯罪而導致自己死亡」的這個人性軟弱。
上帝造人,造可能會犯罪的人是因為祂是愛。前幾篇我試著用比較不八股的方式寫,
其實我的中心還是想:「因為祂是愛」。
或是你認為:上帝不該造會犯罪的人, 以及人不該為自己的犯罪負責...
「當這位永在的上帝以他的愛延伸出行動來,就產生了創造。為什麼他的愛延伸產生
創造呢?因為他要受造者可以分享他的愛」儘管祂知道受造物可能會犯罪,
他還是願意用愛來等待人。
「惡的產生是因為神的許可,那麼,「神的許可」和「神的旨意」是不是同一件事情?
神的旨意、神的計劃是出于善的動機,而神的許可是他自己的一個預定(preordination)
,讓受造的偶存者有自由﹔所以,神的預定不一定等於抹煞人的自由,但人的自由沒有
辦法影響神的預定。」人還是必須為自己的選擇犯罪負責。
這邊有唐崇榮牧師的講章共四章, 建議有興趣的你可以好好看看!
http://www.pcchong.com/mydictionary1/Special/Predestination2.htm